由于造房时分户墙被砌错位置,王先生的新房莫名其妙缩水10多平方米,被划到了隔壁邻居家中。结果,王先生将房产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南汇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上海某房产公司应拆除王先生家的东墙,并按测绘部门标明的合墙位置重新砌筑并承担相应费用,邻居唐女士、颜先生应予以协助。
2002年9月,王先生与上海一房产公司签订《购房协议书》,购买该公司一楼盘2-3号底层房屋,暂定面积为280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价为1250元,房屋按测绘部门认定面积为正式出售面积。2004年5月,王先生又与房产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确定购房面积为272.83平方米,房价为34.1万余元。同年11月,王先生支付购房款后,房产公司交付了该房屋,王先生取得了该房屋的权证,权证上明确房屋建筑面积为272.83平方米。
虽说数据样样精确,但王先生住进房屋后,却渐渐觉得房子总有点不对劲。仔细观察后,他发现自家与邻居合墙位置与权证上的测绘位置不一致,致使自家住房面积缩水10余平方米。经与房产公司交涉未果后,王先生将房产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房产公司没有证据证明涉讼合墙系王先生及邻居所为,故推定为现状移交。而现状合墙位置显然与测绘报告中标明的合墙位置砌设分户墙不符,致使王先生未能全部使用其权证面积,也致使邻居取得多于其权证的面积,造成该情形系房产公司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所致,故应由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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