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房屋也要有房产证啦!从7月1日开始,山西省近600万户村镇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自愿申请房屋产权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一直以来,由于农村房屋没有国家统一发放的房屋权属证书,一些房屋的归属只是私下达成协议,有的甚至只有口头承诺,这使得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缺乏凭证。在一些农村,邻里之间时常发生土地纠纷,如:为了一块建造厕所的土地归属,相处多年的邻居可能会大打出手,但是由于没有相关合法凭证,真正的土地所有人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据省建设厅相关人士介绍,开展村镇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将采取自愿申请的原则,不强制要求农民登记。同时,只有在村镇集体土地上,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村民住房和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才能发放产权登记证。
发放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做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同时,农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不得以各种名义向农民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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