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生病急需用钱,刘女士将新购的房屋转让给上司蒋先生。双方达成口头约定,蒋先生继续还贷款,并将首付款支付给刘女士。事后,双方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6年后,刘女士意外得知,银行竟把她列入了“黑名单”,理由是拖欠还款次数多达32次!事后,蒋先生一次性将贷款还清,随即入禀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刘女士为房屋办理过户手续。青羊法院近日判决刘女士在10日内将房屋过户给蒋先生。
转让没办理过户手续
2000年,刘女士在城南购买了一套50多平米的小户型,首付5万多元,向银行贷款18万元。2002年,母亲生病急需用钱,刘女士只好将还没有修好的房子转让给蒋先生。考虑到户型较好,刘女士想等自己有钱了再把房屋要回来,因此,双方商定暂不办理过户手续。2002年,房屋竣工后,蒋先生缴纳了房屋维修金、房屋产权税费,并对房屋进行了装修,随后和家人一同入住。
今年2月29日,刘女士办理贷款的银行向她发出了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的通知书。通知书上显示,她已逾期6期没有归还贷款,而拖欠还贷的次数多达32次。“虽然我是户主,但房子已经交给了蒋,贷款一直是他在还!”刘女士一再向银行解释,但银行只认房产证上户主,所以将她划入了“黑名单”。
推荐阅读:
|
|
|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不良信息举报:010-59306511][给搜房提意见][网站地图]。 |
| 业内聚焦 | >>更多 | |||
| 人物专访 | 热点专题 |
| 二手房价格指数 | 租赁价格指数 |
|
08.14
07.15
06.16
05.14
04.14
|
|
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