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近日获悉,2008年7月18日上午,位于北京王府井大街的丹耀大厦部分面积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拍卖。自此,中国新《破产法》实施后的第一例破产案——北京丹耀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丹耀公司”)破产案终于进入清盘收尾阶段。
记者从北京产权交易中心了解到,本次法院委托北京亚特兰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拍卖的丹耀大厦房产建筑面积总计2.3万多平方米,其中公寓1万多平方米,商业8000多平方米,地下车库4000多平方米。起拍价3.2亿元。
丹耀公司最大的债权人丹枫控股此前发布的2007年公司年报显示:公司于2008年4月16日召开清盘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已向丹耀大厦公寓的所有租户发出通知,要求退租。
2008年丹耀公司将继续配合破产管理人做好破产清算工作及大厦的经营管理工作,保持大厦营运上的稳定和安全,并配合破产管理人争取在年内完成丹耀公司的财产处置工作。
丹耀公司是中外合作企业,成立于1993年,投资总额3500万美元,注册资本1167万美元,经营期限50年。1996年公司变更名称为北京丹耀房地产有限公司。丹枫控股持有85%股权。法定代表人赵胜利。
根据中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截至2005年6月30日,丹耀公司企业资产总额2.72亿,负债总额2.77亿元,账面净资产-5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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